成帝




《徙陳湯制》(永始元年)


廷尉增壽當是。湯前有討郅支單于功,其免湯為庶人,徙邊。見《漢書‧陳湯傳》。


《徙解萬年制》


故將作大匠萬年佞邪不忠,妄為巧詐,多賦斂,煩繇役,興卒暴之作,卒徒蒙辜,死者連屬,毒流眾庶,海內怨望。雖蒙赦令,不宜居京師。見《漢書‧陳湯傳》。


《大赦詔》(建始元年二月)


迺者火災降於祖廟,有星孛於東方,始正而虧,咎孰大焉!《書》云:「惟先假王正厥事。」群公孜孜,帥先百寮,輔朕不逮。崇寬大,長和睦,凡事恕己,毋行苛刻。其大赦天下,使得自新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赦罪減賦詔》(建始二年正月)


迺者徙泰畤、后土于南郊、北郊,朕親飭躬,郊祀上帝。皇天報應,神光並見。三輔長無共張繇役之勞,赦奉郊縣長安、長陵及中都官耐罪徒。減天下賦錢,算四十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遣使循行天下詔》(建始三年九月)


迺者郡國被水災,流殺人民,多至千數。京師無故訛言大水至,吏民驚恐,奔走乘城。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,元元冤失職者眾。遣諫大夫林等循行天下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舉賢良方正詔》(建始三年十二月)


蓋聞天生眾民,不能相治,為之立君以統理之。君道得,則草木昆蟲咸得其所;
人君不德,謫見天地,災異婁發,以告不治。朕涉道日寡,舉錯不中,乃戊申日蝕地震,朕甚懼焉。公卿其各思朕過失,明白陳之。「女無面從,退有後言。」丞相、御史與將軍、列侯、中二千石及內郡國舉賢良方正、能直言極諫之士,詣公車,朕將覽焉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詔有司復東平削縣》


蓋聞仁以親親,古之道也。前東平王有闕,有司請廢,朕不忍。又請削,朕不敢專。惟王之至親,未嘗忘於心。今聞王改行自新,尊修經術,親近仁人,非法之求,不以奸吏,朕甚嘉焉。傳不云乎?「朝(以)過夕改,君子與之。」其復前所削縣如故。見《漢書‧宣元六王傳》。


《加秩王尊詔》(建始四年)


制詔御史:東郡河水盛長,毀壞(全)〔金〕隄。未決三尺,百姓惶恐奔走。太守身當水衝,履咫尺之難,不避危殆,以安眾心。吏民復還就作,水不為災,朕甚嘉之。秩尊中二千石,加賜黃金二十斤。見《漢書‧王尊傳》。


《改元河平詔》(河平元年三月)


河決東郡,流漂二州,校尉王延世隄塞輒平。其改元為河平。賜天下吏民爵,各有差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東郡河決,流漂二州,校尉延世隄防三旬立塞。其以五年為河平元年。卒治河者為著外繇六月。惟延世長於計策,功費約省,用力日寡,朕甚嘉之。其以延世為光祿大夫,秩中二千石,賜爵關內侯,黃金百斤。見《漢書‧溝洫志》。


《日蝕求言大赦詔》(河平元年四月)


朕獲保宗廟,戰戰栗栗,未能奉稱。傳曰:「男教不修,陽事不得,則日為之蝕。」天著厥異,辜在朕躬。公卿大夫,其勉悉心,以輔不逮。百寮各修其職,惇任仁人,退遠殘賊。陳朕過失,無有所諱。大赦天下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免丞相王商詔》(河平四年)


制詔御史:蓋丞相以德輔翼國家,典領百寮,協和萬國為職,任莫重焉。今樂昌侯商為丞相,出入五年,未聞忠言嘉謀,而有不忠執左道之辜,陷于大辟。前商女弟內行不修,奴賊殺人,疑商教使。為商重臣故,抑而不窮。今或言商不以自悔,而反怨懟,朕甚傷之。惟商與先帝有外親,未忍致于理。其赦商罪,使者收丞相印綬。見《漢書‧王商傳》。


《議減省律令詔》(河平中)


《甫刑》云「五刑之屬三千,大辟之罰,其屬二百。」今大辟之刑千有餘條,律令煩多,百有餘萬言,奇請它比,日以益滋,自明習者不知所由,欲以曉喻眾庶,不亦難乎!於以羅元元之民,夭絕亡辜,豈不哀哉!其與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博士及明習律令者議減死刑及可蠲除約省者,令較然易知,條奏。《書》不云乎?「惟刑之恤哉!」其審核之,務準古法,朕將盡心覽焉。見《漢書‧刑法志》。


《閔楚王被疾詔》(河平中)


蓋聞「天地之性人為貴,人之行莫大於孝。」楚王囂素行孝順仁慈,之國以來二十餘年,孅介之過未嘗聞,朕甚嘉之。今迺遭命,離于惡疾,夫子所痛,曰:「蔑之,命矣夫!斯人也,而有斯疾也!」朕甚閔焉。夫行純茂而不顯異,則有國者將何勗哉?《書》不云乎?「用德章厥善。」今王朝正月,詔與子男一人俱,其以廣戚縣戶四千三百封其子勳為廣戚侯。見《漢書‧宣元六王傳》。


《順時令詔》(陽朔二年春)


昔在帝堯,立羲和之官,命以四時之事,令不失其序。故《書》云「黎民於蕃時雍」,明以陰陽為本也。今公卿大夫,或不信陰陽,薄而小之,所奏請多違時政。傳以不知,周行天下,而欲望陰陽和調,豈不謬哉!其務順四時月令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舉博士詔》(陽朔二年九月)


古之立太學,將以傳先王之業,流化於天下也。儒林之官,四海淵原,宜皆明於古今,溫故知新,通達國體,故謂之博士。否則學者無述焉,為下所輕,非所以尊道德也。「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」丞相、御史其與中二千石、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,使卓然可觀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勸農詔》(陽朔四年正月)


夫《洪範》八政,以食為首,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。先帝劭農,薄其租稅,寵其強力,令與孝弟同科。間者,民彌惰怠,卿本者少,趨末者眾,將何以矯之?方東作時,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,出入阡陌,致勞來之。《書》不云乎?「服田力嗇,乃亦有秋。」其勗之哉!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封王音為安陽侯詔》(陽朔四年)


車騎將軍音,宿衛忠正,勤勞國家,前為御史大夫,以外親宜典兵馬,入為將軍,不獲宰相之封,朕甚慊焉!其封音為安陽侯,食邑與五侯等,俱三千戶。見《漢書‧元后傳》。


《治冤獄詔》(鴻嘉元年二月)


朕承天地,獲保宗廟,明有所蔽,德不能綏,刑罰不中,眾冤失職,趨闕告訴者不絕。是以陰陽錯謬,寒暑失序,日月不光,百姓蒙辜,朕甚閔焉。《書》不云乎?「即我御事,罔克耆壽,咎在厥躬。」方春生長時,臨遣諫大夫理等舉三輔、三河、弘農冤獄。公卿大夫〔部〕刺史明申敕守相,稱朕意焉。其賜天下民爵一級,女子百戶牛酒,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。逋貸未入者勿收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封丙吉孫詔》(鴻嘉元年六月)


制詔丞相御史:蓋聞褒功德,繼絕統,所以重宗廟、廣賢聖之路也。故博陽侯吉,以舊恩有功而封,今其祀絕,朕甚憐之。夫善善及子孫,古今之通誼也。其封吉孫中郎將關內侯昌為博陽侯,奉吉後。見《漢書‧丙吉傳》。


《封史丹為武陽侯詔》(鴻嘉元年)


夫褒有德,賞元功,古今通義也。左將軍丹,往時導朕以忠正,秉義醇壹,舊德茂焉。其封丹為武陽侯,國東海郯之武彊,聚戶千一百。見《漢書‧史丹傳》。


《選賢詔》(鴻嘉二年三月)


古之選賢,傅納以言,明試以功,故官無廢事,下無逸民,教化流行,風雨和時,百穀用成,眾庶樂業,咸以康寧。朕承鴻業十有餘年,數遭水旱疾疫之災,黎民婁困於飢寒,而望禮義之興,豈不難哉!朕既無以率道,帝王之道日以陵夷,意乃招賢選士之路鬱滯而不通與?將舉者未得其人也?其舉敦厚有行義能直言者,冀聞切言嘉謀,匡朕之不逮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恤民詔》(鴻嘉四年正月)


數敕有司,務行寬大而禁苛暴,訖今不改。一人有辜,舉宗拘繫,農民失業,怨恨者眾,傷害和氣,水旱為災,關東流冗者眾,青、幽、冀部尤劇,朕甚痛焉。未聞在位有惻然者,孰當助朕憂之!已遣使者循行郡國。被災害什四以上,民貲不滿三萬,勿出租賦。逋貸未入,皆勿收。流民欲入關,輒籍內。所之郡國,謹遇以理,務有以全活之。思稱朕意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罷昌陵詔》(永始元年七月)


朕執德不固,謀不盡下,過聽將作大匠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。作治五年,中陵、司馬殿門內尚未加功。天下虛耗,百姓罷勞,客土疏惡,終不可成。朕惟其難,怛然傷心。夫「過而不改,是謂過矣。」其罷昌陵,及故陵勿徙吏民,令天下毋有動搖之心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龍見日蝕詔》(永始二年二月)


乃者,龍見于東萊,日有蝕之。天著變異,以顯朕郵,朕甚懼焉。公卿申敕百寮,深思天誡,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,條奏。所振貸貧民,勿收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吏民助振贍者賜爵詔》(永始二年正月)


關東比歲不登,吏民以義收食貧民、入穀物助縣官振贍者,已賜直。其百萬以上,加賜爵右更。欲為吏,補三百石,其吏也遷二等。(其)三十萬以上,賜爵五大夫,吏亦遷二等,民補郎。十萬以上,家無出租賦三歲。萬錢以上,一年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封淳于長等詔》(永始二年十二月)


前將作大匠萬年佞邪不忠,知昌陵卑下,不可為萬歲居,奏請營作,建置郭邑,妄為巧詐,積土增高,多賦斂,煩繇役,興卒暴之作。卒徒蒙辜,死者連屬,百姓罷極,天下匱竭。常侍閎前為大司農中丞,數奏昌陵不可成。侍中衛尉長數白宜早止,徙家反故處。朕以長言下閎章,公卿議者皆合長計。長首建至策,閎典主省大費,民以康寧。閎前賜爵關內侯,黃金百斤。其賜長爵關內侯,食邑千戶,閎五百戶。萬年佞邪不忠,毒流眾庶,海內怨望,至今不息,雖蒙赦令,不宜居京師。其徙萬年敦煌郡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又見《陳湯傳》,又見《佞幸淳于長傳》。


《遣使循行詔》(永始三年正月)


天災仍重,朕甚懼焉。惟民之失職,臨遣大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,存問耆老,民所疾苦。其與部刺史舉惇樸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詔有司》(永始四年六月)


乃者,地震京師,火災婁降,朕甚懼之。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,朕將親覽焉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禁奢侈詔》(永始四年六月)


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,異車服以章有德。雖有其財,而無其尊,不得逾制,故民興行,上義而下利。方今世俗,奢僭罔極,靡有厭足。公卿列侯親屬近臣,四方所則,未聞修身遵禮,同心憂國者也。或乃奢侈逸豫,務廣第宅,治園池,多畜奴婢,被服綺穀,設鐘鼓,備女樂,車服嫁娶葬埋過制。吏民慕效,濅以成俗,而欲望百姓儉節,家給人足,豈不難哉!《詩》不云乎?「赫赫師尹,民具爾瞻。」其申敕有司,以漸禁之。青綠,民所常服,且勿止。列侯近臣,各自省改。司隸校尉察不變者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孛星見求直言詔》(元延元年七月)


乃者,日蝕星隕,謫見于天,大異重仍。在位默然,罕有忠言。今孛星見于東井,朕甚懼焉。公卿大夫、博士、議郎其各悉心,惟思變意,明以經對,無有所諱。與內郡國舉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,北邊二十二郡舉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還許旦及親屬詔》(元延四年)


蓋聞仁不遺遠,誼不忘親。前平安剛侯夫人謁,坐大逆罪,家屬幸蒙赦令,歸故郡。朕惟平恩戴侯,先帝外祖,魂神廢棄,莫奉祭祀,念之未嘗忘于心。其還平恩侯旦及親屬在山陽郡者。見《漢書‧外戚孝成許后傳》。


《還馮參詔》(元延四年)


中山孝王短命早薨,願以舅宜鄉侯參為關內侯,歸家,朕甚愍之。其還參京師,以列侯奉朝請。見《漢書‧馮奉世附傳》,又見《宣元六王傳》。


《立定陶王欣為皇太子詔》(綏和元年二月)


朕承太祖鴻業,奉宗廟二十五年,德不能綏理宇內,百姓怨望者眾。不蒙天祐,至今未有繼嗣,天下無所係心。觀于往古近事之戒,禍亂之萌,皆繇斯焉。定陶王欣於朕為子,慈仁孝順,可以承天序,繼祭祀。其立欣為皇太子。封中山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,益中山國三萬戶,以慰其意。賜諸侯王、列侯金,天下當為父後者爵,三老、孝弟、力田帛,各有差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封孔吉詔》(綏和元年二月)


蓋聞王者必存二王之後,所以通三統也。昔成湯受命,列為三代,而祭祀廢絕。考求其後,莫正孔吉。其封吉為殷紹嘉侯。見《漢書‧成紀》。


《報烏珠留右鞮單于詔》(綏和元年)


藩擅稱詔,從單于求地,法當死。更大赦二,今徙藩為濟南太守,不令當匈奴。見《漢書‧匈奴傳》:夏侯藩使匈奴求地,單于遣使上書,以藩求地狀聞。詔報單于。


《策許嘉》


將軍家重身尊,不宜以吏職自累。賜黃金二百斤,以特進侯就朝位。見《漢書‧外戚傳》下。


《白虎殿策方正直言》(建始四年夏)


天地之道何貴?王者之法何如?《六經》之義何上?人之行何先?取人之術何以?當世之治何務?各以經對。見《漢書‧杜欽傳》。


《賜王音策書》(鴻嘉中)


外家何甘樂禍敗,而欲自黥劓,相戮辱於太后前,傷慈母之心,以危亂國。外家宗族強,上一身寖弱日久,今將一施之。君其召諸侯,令待府舍。見《漢書‧元后傳》。


《冊免薛宣》(永始二年六月)


君為丞相,出入六年,忠孝之行,率先百僚,朕無聞焉。朕既不明,變異數見,歲比不登,倉廩空虛,百姓飢饉,流離道路,疾疫死者以萬數,人至相食,盜賊並興,群職曠廢,是朕之不德而股肱不良也。乃者,廣漢群盜橫恣,殘賊吏民,朕惻然傷之,數以問君,君對輒不如其實。西州鬲絕,幾不為郡。三輔賦斂無度,酷吏並緣為奸,侵擾百姓,詔君案驗,復無欲得事實之意。九卿以下,咸承風指,同時陷于謾欺之辜,咎繇君焉!有司法君領職解嫚,開謾欺之路,傷薄風化,無以帥示四方。不忍致君于理,其上丞相、高陽侯印綬,罷歸。見《漢書‧薛宣傳》。


《賜史丹策》(永始中)


左將軍寑病不衰,願歸治疾,朕愍以官職之事久留將軍,使躬不瘳。使光祿勳賜將軍黃金五十斤,安車駟馬,其上將軍印綬。宜專精神,務近醫藥,以輔不衰。見《漢書‧史丹傳》。


《賜翟方進冊》(綏和二年二月)


皇帝問丞相。君有孔子之慮,孟賁之勇,朕嘉與君同心一意,庶幾有成。惟君登位,於今十年,災害並臻,民被飢餓,加以疾疫溺死,關門牡開,失國守備,盜賊黨輩。吏民殘賊,毆殺良民,斷獄歲歲多前。上書言事,交錯道路,懷奸朋黨,相為隱蔽,皆亡忠慮。群下凶凶,更相嫉妒。其咎安在?觀君之治,無欲輔朕富民便安元元之念。間者郡國穀雖頗孰,百姓不足者尚眾。前去城郭,未能盡還,夙夜未嘗忘焉。朕惟往時之用,與今一也,百僚用度各有數。君不量多少,一聽群下言,用度不足,奏請一切增賦。稅城郭堧及園田過更,算馬牛羊,增益鹽鐵,變更無常。朕既不明,隨奏許可,後議者以為不便,制詔下君,君云賣酒醪。後請止,未盡月,復奏議令賣酒醪。朕誠怪君,何持容容之計,無忠固意,將何以輔朕帥導群下?而欲久蒙顯尊之位,豈不難哉!傳曰:「高而不危,所以長守貴也。」欲退君位,尚未忍。君其孰念詳計,塞絕姦原,憂國如家,務便百姓,以輔朕。朕既已改,君其自思,強食慎職。使尚書令賜君上尊酒十石,養牛一。君審處焉。見《漢書‧翟方進傳》。


《賜趙婕妤書》


問飛燕趙婕妤。夫人有誠,必應以實;憤懣充中,必形於色。《詩》云:「鼓鍾于宮,聲聞于(天)〔外〕。」猶此言之,真偽之效,難以欺矣。夫君子貴素,文足通殷勤而已,亦何必華辭哉!自以親婕妤異于他人,故不能無言,亦不以深相過望。前數以顏色不平應對舒遲為譴,卒不能自改。婕妤方見親幸之時,老母在堂,兩弟皆簪金貂,並侍于側,同列比舍,豈不謂婕妤妹弟尊幸哉!今(遇)〔過〕蒙譴,獨謂老親兩弟何!見《御覽》一百四十四引《婦人集》。


《答趙皇后》


因閱來奏,喜慶交集。夫妻之私,義均一體。社稷之重,嗣續其先。妊體方初,保綏宜厚。葯有性者勿舉,食無毒者可親。有懇求上,無煩箋奏,口授官使可矣。見秦醇《趙飛燕別傳》。


《報匡衡》(初即位)


君以道德修明,位在三公。先帝委政,遂及朕躬。君遵修法度,勤勞公家,朕嘉與君同心合意,庶幾有成。今司隸校尉尊妄詆欺,加非於君,朕甚閔焉。方下有司問狀,君何疑而上書歸侯乞骸骨,是章朕之未燭也。傳不云乎?「禮義不愆,何恤人之言!」君其察焉。專精神,近醫藥,強食自愛。見《漢書‧成帝紀》,又見《匡衡傳》。


《報王鳳》(初即位)


朕承先帝聖緒,涉道未深,不明事情,是以陰陽錯繆,日月無光,赤黃之氣,充塞天下。咎在朕躬,今大將軍迺引過自予欲上尚書事,歸大將軍印綬,罷大司馬官,是明朕之不德也。朕委將軍以事,誠欲庶幾有成,顯先祖之功德。將軍其專心固意,輔朕之不逮,毋有所疑。見《漢書‧元后傳》。


《報張禹》


朕以幼年執政,萬機懼失其中。君以道德為師,故委國政。君何疑而數乞骸骨,忽忘雅素,欲避流言?朕無聞焉。君其固心致思,總秉諸事,推以孳孳,無違朕意。加賜黃金百斤、養牛、上尊酒,大官致餐,侍醫視疾,使者臨問。見《漢書‧張禹傳》。


《報許皇后》


皇帝問皇后,所言事聞之。夫日者,眾陽之宗,天光之貴,王者之象,人君之位也。夫以陰而侵陽,虧其正體,是非下陵上,妻乘夫、賤踰貴之變與?春秋二百四十二年,變異為眾,莫若日蝕大。自漢興,日蝕亦為呂霍之屬見。以今揆之,豈有此等之效與?諸侯拘迫漢制,牧相執持之也,又安獲齊、趙七國之難?將相大臣,褢誠秉忠,唯義是從,又惡有上官、博陸、宣成之謀?若夫徒步豪桀,非有陳勝、項梁之群也;匈奴、夷狄,非有冒頓、郅支之倫也。方外內鄉,百蠻賓服,殊俗慕義,八州懷德,雖使其懷挾邪意,猶不足憂,又況其無乎?求於夷狄無有,求於臣下無有,微後宮也當,何以塞之?
日者,建始元年正月,白氣出於營室。營室者,天子之後宮也。正月於《尚書》為皇極。皇極者,王氣之極也。白者西方之氣,其於春當廢。今正於皇極之月,興廢氣於後宮,視后妾無能懷任保全者,以著繼嗣之微,賤人將起也。至其九月,流星如瓜,出於文昌,貫紫宮,尾委曲如龍,臨於鉤陳,此又章顯前尤,著在內也。其後則有北宮井溢,南流逆理,數郡水出,流殺人民。後則訛言相傳驚震,女童入殿,咸莫覺知。夫河者水陰,四瀆之長,今乃大決,沒漂陵邑,斯昭陰盛盈溢,違經絕紀之應也。迺昔之月,鼠巢於樹,野鵲變色。五月庚子,鳥焚其巢太山之域。《易》曰:「鳥焚其巢,旅人先笑後號咷。喪牛于易,凶。」言王者處民上,如鳥之處巢也;不顧卹百姓,百姓畔而去之,若鳥之自焚也,雖先快意說笑,其後必號而無及也。百姓喪其君,若牛亡其毛也,故稱凶。泰山,王者易姓告代之處,今正於岱宗之山,甚可懼也。三月癸未,大風自西,搖祖宗寢廟,揚裂帷席,折拔樹木,頓僵車輦,毀壞檻屋,災及宗廟,足為寒心。四月己亥,(朔)日蝕東井,轉旋且索,與既無異。己猶戊也,亥復水也,明陰盛,咎在內。於戊己,虧君體,著絕世於皇極,顯禍敗及京都。於東井,變怪眾備,末重益大,來數益甚。成形之禍,月以迫切,不救之患日寖婁深,咎敗灼灼若此,豈可以忽哉!
《書》云:「高宗彤日,粵有雊雉。祖己曰:『惟先假王正厥事。』」又曰:「雖休勿休,惟敬五刑,以成三德。」即飭椒房及掖庭耳。今皇后有所疑,便不便,其條刺,使大長秋來白之。吏拘於法,亦安足過?蓋矯枉者過直,古今同之。且財幣之省,特牛之祠,其於皇后所以扶助德美,為華寵也。咎根不除,災變相襲,祖宗且不血食,何戴侯也!傳不云乎?「以約失之者鮮。」審皇后欲從其奢與?朕亦當法孝武皇帝也,如此則甘泉、建章可復興矣。世俗歲殊,時變日化。(遵)〔遭〕事制宜,因時而移。舊之非者,何可放焉!君子之道,樂因循而重改作。昔魯人為長府,閔子騫曰:「仍舊貫,如之何?何必改作!」蓋惡之也。《詩》云:「雖無老成人,尚有典刑。曾是莫聽,大命以傾。」孝文皇帝,朕之師也。皇太后,皇后成法也。假使太后在彼時不如職,今見親厚,又惡可以逾乎?皇后其刻心秉德,毋違先后之制度,力誼勉行,稱順婦道,減省群事,(儉)〔謙〕約為右。其孝東宮,毋闕朔望。推誠永究,爰何不臧!養名顯行,以息眾讙。垂則列妾,使有法焉。皇后深惟毋忽!見《漢書‧外戚孝成許后傳》:于是省減椒房掖廷用度,皇后乃上疏,上于是采劉向、谷永之言以報。


《報王鳳》(陽朔初)


朕秉事不明,政事多闕,故天變婁臻,咸在朕躬。將軍迺深引過自予,欲乞骸骨而退,則朕將何嚮焉!《書》不云乎?「公無困我。」務專精神,安心自持,期於亟瘳,稱朕意焉。見《漢書‧元后傳》。


《報翟方進》(綏和元年十二月)


定陵侯長已伏其辜,君雖交通,傳不云乎?「朝過夕改,君子與之。」君何疑焉?其專心壹意毋怠,〔近〕醫藥以自持。見《漢書‧翟方進傳》。


《幼弱減死罪令》(鴻嘉元年)


年未滿七歲,賊斬殺人,及犯殊死者,上請廷尉以聞,得減死。見《漢書‧刑法志》。


《鼎銘》(綏和初)


寇盜平,黃河清。見《鼎錄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