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蜀〉卷五十八



《諸葛亮(一)》


《答蔣琬教》


思惟背親捨德,以殄百姓,眾人既不隱於心,實又使遠近不解其義,是以君宜顯其功舉,以明此選之清重也。○《三國志》卷四十四《蜀志‧蔣琬傳》。
《與群下教》


《與群下教》


夫參署者,集眾思廣忠益也。若遠小嫌,難相違覆,曠闕損矣。違覆而得中,猶棄敝蹻而獲珠玉。然人心苦不能盡,惟徐元直處此不惑,又董幼宰參署七年,事有不至,至於十反,來相啟告。苟能慕元直之十反,幼宰之殷勤,有忠於國,則亮可少過矣。○《三國志》卷三十九《蜀志‧董和傳》。


《黜來敏教》


將軍來敏對上官顯言:「新人有何功德而奪〔我〕榮資與之耶?諸人共憎我,何故如是?」敏年老狂悖,生此怨言。昔成都初定,議者以為來敏亂群,先帝以新定之際,故遂含容,無所禮用。後劉子初選以為太子家令,先帝不悅而不忍拒也。今上即位,吾闇於知人,遂復擢為將軍祭酒,違議者之審見,背(所疏先帝)〔先帝所疏〕外,自謂能以敦厲(俗薄)〔薄俗〕,帥之以義。今既不能,表退職,使閉門思愆。○《三國志》卷四十二《蜀志‧來敏傳》裴注引。


《與李豐教》


吾與君父子戮力以獎漢室,此神明所聞,非但人知之也。表都護典漢中,委君(與)〔於〕東關者,不與人議也。謂至心感動,(始終)〔終始〕可保,何圖中乖乎!昔楚卿屢絀,亦乃克復,思道用福,應自然之數也。願寬慰都護,勤追前闕。今雖解任,形業(自滿)〔失故〕,奴婢賓客百數十人,君以中郎參軍(呂)〔居〕府,方之氣類,猶為(其可復)〔上家。若〕都護思負一意,君與公(王)〔琰〕推心從事者,否可復通,逝可復還也。詳思斯戒,明吾用心。臨書長嘆,泣涕而已!○《三國志》卷四十《蜀志‧李嚴傳》裴注引。


《與張裔教》


去婦不顧門,萎韭不入園,以婦人之性,草萊之情,猶有所恥,想忠壯者意何所之?○《太平御覽》卷九百七十六。


《轉運教》


計一歲運,用蓬旅簟千萬具。○《太平御覽》卷七百八。


《教》


今民貧國虛,決敵之資,惟仰錦耳。○《太平御覽》卷八百十五。
昔孫叔敖乘馬三年,不知牝牡,稱其賢也。○《藝文類聚》卷九十三。
若賊騎左右來至,徒〔從〕行以戰者,陟嶺不便,宜以車蒙陳而待之。地狹者,以鋸齒而待之。○《北堂書鈔》卷一百十七。
作部作匕首五百枚,以給騎士。○《北堂書鈔》卷一百二十三。
敕作部皆作五折剛鎧,十折矛以給之。○《太平御覽》卷三百五十三。


《作斧教》


前後所作斧,都不可用。前到武都〔一日〕,鹿角壞刀環千餘枚,賴賊已走。〔若未走,無所復用〕。問自(今)〔令〕作部刀斧〔數〕百枚,用之百餘日,初無壞者。爾乃知彼主者無意,宜收治之,非小事也。若臨敵,敗人軍事矣。○《太平御覽》卷三百三十七、七百六十三。


《軍令》


始出營,豎矛戟,舒幡旗,鳴鼓角。行三里,辟矛戟,結幡旗,止鼓角。未至營三里,復豎矛戟,舒幡旗,鳴鼓角。至營,復結幡旗,止鼓角。違令者髡。○《太平御覽》卷三百三十九。
連衝之陳,以狹而厚,〔為利陣〕。令騎不得與相離,〔護側騎與相〕遠。《北堂書鈔》卷一百十七。
敵以來進持鹿角,兵悉卻在連衝後。敵已附,鹿角裏兵但得進踞,以矛戟刺之,不得此駐,起駐妨弩壞。○《太平御覽》卷三百十七。
帳下及右陳各持彭排。○《太平御覽》卷三百五十七。
軍行,人將一斗乾飯,不得持烏育及幔,餘大車乘帳幔,什光耀日,往就與會矣。○《北堂書鈔》卷一百三十二。


《南征表》


初謂高定失其窟穴,獲其妻子,道窮計盡,當歸首以取生也。而邈蠻心異,乃更殺人為盟,糾合其類二千餘人,求欲死戰。○《北堂書鈔》卷一百五十八。


《薦呂凱表》


永昌郡吏呂凱、府丞王伉等,執忠絕域,十有餘年,雍闓、高定偪其東北,而凱等守義不與交通。〔臣〕不意永昌風俗敦直乃爾!(以凱為雲南太守,封陽遷亭侯)。○《三國志》卷四十三《蜀志‧呂凱傳》。


《彈廖立表》


長水校尉廖立,坐自貴大,臧否群士,公言國家不任賢達而任俗吏,又言萬人率者皆小子也。誹謗先帝,疵毀眾臣。人有言國家兵眾簡練,部伍分明者,立舉頭視屋,憤詫作色曰:「何足言!」凡如是者不可勝數。羊之亂群,猶能為害,況立託在大位,中人以下識真偽耶?○《三國志》卷四十《蜀志‧廖立傳》。
又彈廖立
立奉先帝無忠孝之心,守長沙則開門就敵,領巴郡則有闇昧闒茸其事,隨大將軍則誹謗譏訶,侍梓宮則挾刃斷人頭於梓宮之側。陛下即位之後,普增職號,立隨比為將軍,面語臣曰:「我何宜在諸將軍中!不表我為卿,上當在五校!」臣答:「將軍者,隨大比耳。至於卿者,正方亦未為卿也。且宜處五校。」自是之後,怏怏懷恨。○《三國志》卷四十《蜀志‧廖立傳》裴注引《諸葛亮集》。


《出師表》


臣亮言: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,今天下三分,益州疲敝,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。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,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,蓋追先帝之殊遇,欲報之於陛下也。誠宜開張聖聽,以光先帝遺德,恢弘志士之氣,不宜妄自菲薄,引喻失義,以塞忠諫之路也。宮中府中,俱為一體,陟罰臧否,不宜異同。若有作姦犯科及為忠善者,宜付有司論其刑賞,以昭陛下平明之治,不宜偏私,使內外異法也。侍中、侍郎敦攸之、費禕、董允等,此皆良實,志慮忠純,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。愚以為宮中之事,事無大小,悉以咨之,然後施行,必能裨補闕漏,有所廣益也。將軍向寵,性行淑均,曉暢軍事,試用於昔日,先帝稱之曰能,是以眾議舉寵以為督。愚以為營中之事,事無大小,悉以咨之,必能使行陳和穆,優劣得所也。親賢臣,遠小人,此先漢所以興隆也;親小人,遠賢臣,此後漢所以傾頹也。先帝在時,每與臣論此事,未嘗不歎息痛恨於桓、靈也。侍中、尚書、長史、參軍,此悉貞亮死節之臣也,願陛下親之信之,則漢室之隆,可指日而待也。
臣本布衣,躬耕南陽,苟全性命於亂世,不求聞達於諸侯。先帝不以臣卑鄙,猥(白)〔自〕枉屈,三顧臣於草廬之中,咨臣以當世之事,由是感激,遂許先帝以馳驅。後值傾覆,受任於敗軍之際,奉命於危難之間,邇來二十有一年矣。先帝知臣謹慎,故臨崩寄臣以大事也。受命以來,夙夜憂懼,恐付託不效,以傷先帝之明,故五月渡瀘,深入不毛。今南方已定,甲兵已足,當獎率三軍,北定中原,庶竭駑鈍,攘除姦兇,興復漢室,還于舊都,(北)〔此〕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至於斟酌損益,進盡忠言,則攸之、禕、允之任也。願陛下託臣以討賊興復之效;不效,則治臣之罪,以告先帝之靈。若無興德之言,則戮允等,以章其慢。陛下亦宜自謀,以諮諏善道,察納雅言。追惟先帝遺詔,臣不勝受恩感激。今當遠離,臨表涕泣,不知所云。○《蜀志》本傳。


《彈李平表》


自先帝崩後,平所在治家,尚為小惠,安身求名,無憂國之事。臣當北出,欲得平兵以鎮漢中,平窮難縱橫,無有來意,而求以五郡為巴州刺史。去年臣欲西征,欲令平主督漢中,平說司馬懿等開府辟召。臣知平鄙情,欲因行之際偪臣取利也,是以表平子豐督主江州,隆崇其遇,以取一時之務耳。平至之日,都委諸事,群臣上下皆怪臣待平之厚也。正以大事未定,漢室傾危,伐平之短,莫若襃之。然謂平情在於榮利而已,不意平心顛倒乃爾。若事稽留,將致禍敗,是臣不敏,言多增咎。○《三國志》卷四十《蜀志‧李嚴傳》。


《上事表》


臣先遣虎步監孟(琥)〔琰〕據武功水東,司馬懿因渭水漲,以二十日出騎萬人,來攻(琥)〔琰〕營。臣作(竹)〔車〕橋,越水射之,橋成馳去。○《太平御覽》卷七十三。


《祁山表》


祁山去沮縣五百里,有民萬戶。(囑)〔矚〕其丘墟,信為殷矣。○《水經注》卷二十《漾水》注。


《臨終遺表》


伏念臣賦性拙直,遭時艱難,興師北伐,未獲全功,何期病在膏(盲)〔肓〕,命垂旦夕。伏願陛下清心寡慾,約己愛民,達孝道於先君,布仁心於寰宇,提拔隱逸,以進賢良,屏黜姦讒,以厚風俗。〔臣初奉先帝,資仰於官,不自治生。今〕臣家成都有桑八百株,薄田十五頃,子孫衣食,自有餘饒。臣身在外,無別調度,隨時衣食,悉仰於官,不別治生,以長尺寸。〔若〕臣死之日,不使內有餘帛,外有盈財,以負陛下也。○《蜀志‧本傳》。


《街亭自貶疏》


臣以弱才,叨竊非據,親秉旄鉞以厲三軍,不能訓章明法,臨事而懼,至有街亭違命之闕,箕谷不戒之失,咎皆在臣,授任無方。臣明不知人,料事多闇,《春秋》責帥,臣職是當。請自貶三等,以督厥咎。○《蜀志‧本傳》。


《上先帝書》


亮夜算太乙數,今年歲次癸(亥)〔巳〕,罡星在西方;又觀乾象,太白臨於雒城之分,主於將帥,多凶少吉。


《請宣大行皇帝遺詔表》


伏惟大行皇帝邁仁樹德,覆燾無疆,昊天不弔,寢疾彌留,今月二十四日奄忽升遐,臣妾號咷,若喪考妣。乃顧遺詔,事惟太宗,動容損益;百寮發哀,滿三日除服,到葬期後如禮;其郡國太守、相、都尉、縣令長,三日便除服。臣亮親受敕戒,震畏神靈,不敢有違。臣請宣下奉行。○《三國志》卷三十二《蜀志‧先主傳》。


《上言追尊甘夫人為昭烈皇后》


皇思夫人履行修仁,淑慎其身。大行皇帝,昔在上將,嬪妃作合,載育聖躬,大命不融。大行皇帝存時,篤義垂恩,念皇思夫人神柩在遠飄颻,特遣使者奉迎。會大行皇帝崩,今皇思夫人神柩已到,又梓宮在道,園陵將成,安厝有期。臣輒與太常(卿)臣賴恭等議:《禮記》曰:「立愛自親始,教民孝也;立敬自長始,教民順也。」不(志)〔忘〕其親,所繇生也。《春秋》之義,母以子貴。昔高皇帝追尊太上昭靈夫人為昭靈皇后,孝和皇帝改葬其母梁貴人,尊號曰恭懷皇后,孝愍皇帝亦改葬其母王夫人,尊號曰靈懷皇后。今皇思夫人宜有尊號,以慰寒泉之思,輒與恭等〔案〕諡法,宜曰昭烈皇后。《詩》曰:「穀則異室,死則同穴。」故昭烈皇后宜與大行皇帝合葬,臣請太尉告宗廟,(露布)〔布露〕天下,具禮儀別奏。○《三國志》卷三十四《蜀志‧甘皇后傳》。


《公文上尚書》


平為大臣,受恩過量,不思忠報,橫造無端,危恥不辨,迷罔上下,論獄棄科,導人為奸,俠情狂志,若無(王)〔天〕地。自度姦露,嫌心遂生,聞軍臨至,西嚮託疾還沮、漳,軍臨至沮,復還江陽,平參軍狐忠勸諫乃止。今纂賊未滅,社稷多難,國事惟和,可以克捷,不可苞含,以危大業。輒與行中軍師車騎將軍都鄉侯臣劉(琦)〔琰〕、使持節前軍師〔征西〕大將軍領涼州刺史南鄭侯臣魏延、前將軍都亭侯臣袁琳、左將軍領荊州刺史高陽鄉侯臣吳壹、督前部右將軍玄鄉侯臣高翔、督後部後將軍安樂亭侯臣吳班、領長史綏軍將軍臣楊儀、督左部行中監軍揚武將軍臣鄧芝、行前監軍征南將軍臣劉巴、行中護軍偏將軍臣費禕、行前護軍偏將軍漢成亭侯臣許允、行左護軍篤信中郎將臣丁咸、行右護軍偏將軍臣劉敏、行護軍征南將軍當陽亭侯臣姜維、行中典軍討虜將軍臣上官雝、行中參軍〔昭武中郎將臣胡濟、行參軍建義將軍臣閻晏、行參軍偏將軍〕臣爨習、行參軍裨將軍臣杜義、行參軍武略中郎將臣杜祺、行參軍綏戎都尉臣盛勃、領從事中郎武略中郎將臣樊(政)〔岐〕等議,輒解平任,免官祿、節〔傳〕、印綬、符策,削其爵(士)〔土〕。○《三國志》卷四十《蜀志‧李嚴傳》裴注引。


《朝發南鄭牋》


朝發南鄭,莫宿(墨)〔黑〕水,(四十五)〔四五十〕里。○《水經注》卷二十七《沔水》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