弱民



民弱國強;國強民弱。故有道之國,務在弱民。樸則強;淫則弱。弱則軌;淫則有志。弱則有用;有志則強。故曰:以強去強者,弱;以弱去強者,強。
民,善之則親,利之用則和,用則有任,和則匱,有任乃富於政。上舍法,任民之所善,故姦多。民貧則力富,力富則淫,淫則有蝨。故民富而不用,則使民以食出,各必有力,則農不偷。農不偷,六蝨無萌。故國富而貧治,重強。
兵易弱難強,□□民樂生安佚,死難難正,易之則強。事有羞,多姦寡。賞無失,多姦疑。敵失必利,兵至強威。事無羞,利用兵。九處利勢,必王。故兵行敵之所不敢行,強。事興敵之所羞為,利。法有,民安其次。主變,事能得齊。國守安,主操權,利。故主貴多變,國貴少變。
利出一孔,則國多物;出十孔,則國少物。守一者治,守十者亂。治則強,亂則弱。強則物來,弱則物去。故國致物者強,去物者弱。
民,辱則貴爵,弱則尊官,貧則重賞。以刑治,民則樂用;以賞戰,民則輕死。故戰事兵用曰強。民有私榮,則賤列卑官,富則輕賞。治民羞辱以刑,戰則戰。民畏死,事亂而戰,故兵農息而國弱。
農、商、官三者,國之常食官也。農闢地。商致物。官法民。三官生蝨六:曰歲;曰食;曰美;曰好;曰志;曰行。六者有樸,必削。農有餘食,則薄燕於歲。商有淫利,有美好,傷器。官設而不用,志行為卒。六蝨成俗,兵必大敗。
法枉治亂。任善言多。治眾國亂。言多兵弱。法明省。任力言息。治者國治。言息兵強。故治大國小,治小國大。
政作民之所惡,民弱。政作民之所樂,民強。民強國贏。民之所樂民強,民強而強之,兵重弱。故民之所樂民強,民強而弱之,兵重強。故以強重弱,弱重強,王。以強政強弱,弱存。以弱政弱強,強去。強存則弱。強去則王。故以強政弱,削。以弱政強,王也。
明主之使其臣也,用必加於功,賞必盡其勞。人主使其民,信如□日月,此無敵矣。今離婁見秋毫之末,不能以明目易人。烏獲舉千鈞之重,不能以多力易人。聖賢在體性也,不能以相易也。今當世之用事者,皆欲為上聖,舉法之謂也。背法而治,此任重道遠,而無馬牛;濟大川,而無舡楫也。今夫人眾兵強,此帝王之大資也。苟非明法以守之也,與危亡為鄰。故明主察法,境內之民無辟淫之心;游處之士迫於戰陣;萬民疾於耕農。有以知其然也。楚國之民,齊疾而均,速若飄風,宛鉅鐵拖,利若蜂蠆。脅蛟犀兕,堅若金石。江漢以為池。汝穎以為限。隱以鄧林。緣以方城。秦師至,鄢郢舉,若振槁,唐蔑死於垂涉,莊蹻發於內,楚分為五。地非不大也,民非不眾也,甲兵財用非不多也;戰不勝,守不固,此無法之所生也,釋權衡而操輕重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