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2 〈法〉



42《法》
法。陽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初一,造法不法。測曰,「造法不法」、不足用也。
次二,摹法以中,克。測曰,「摹法以中」、眾之所共也。
次三,準繩不甫,亡其規矩。測曰,「準繩不甫」、其用爽也。
次四,準繩規矩,莫違我施。測曰,「準繩規矩」、由身行也。
次五,繘陸陸,缾窴腹,井潢洋,終不得食。測曰,「缾窴腹」、非學方也。
次六,于紀于綱,示以貞光。測曰,「于紀于綱」、大統明也。
次七,密網離于淵,不利于鱗。測曰,「密網離淵」、苛法張也。
次八,正彼有辜,格我無邪。測曰,「正彼有辜」、敺而至也。
上九,井無幹,水直衍,匪谿匪谷,終于愆。測曰,「井無幹」、法妄恣也。